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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纪委“九个严禁”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7 浏览量:

关于转发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纪委“九个严禁”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各院(系)、处、室、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了《省纪委“九个严禁”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    027-68890020

                    18062568088

省纪委“九个严禁”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17-09-25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察厅

 

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节日腐败”,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省纪委发布通知,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通知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持久战和攻坚战,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即使在十九大召开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也必须有一起查一起,有多少查多少,一刻也不能放松。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向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往深处抓、往实处做。要加强研究部署,及时向党员干部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严明纪律要求。要加强教育引导,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营造遵规守纪的节日氛围。要加强监督检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加强示范带动,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从严律己,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执行纪律规定,自觉做作风建设表率。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监督责任,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严防“节日病”反弹回潮。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用好“一网一端一微”等举报平台,方便群众实时举报,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监督检查。针对节日期间“四风”突出问题,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违规发放收送月饼等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务接待、违规财务报销、公车私用等“六个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纠一批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执行纪律。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严肃处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严肃追责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对于纪检机关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27-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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