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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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

发布日期:2015-05-31 浏览量: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党员领导干部是维护党纪政纪、维护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领导者、执行者、落实者,肩负着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职责,其责任、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各级党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面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握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惩治腐败没有禁区、严明纪律不留特区、聚焦“四风”排除盲区、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紧紧抓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用扎实有效的工作、敢抓敢管的担当、踏实辛劳的付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
  反腐倡廉能否取得更大成效,关键在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党员领导干部肩负着人民赋予的权力。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敢于负责。相反,领导干部不想担当、不抓不管、不负责任,党纪政纪就必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因此,领导干部尤其应该涵养责任意识、赋有担当精神。省委书记李鸿忠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对那些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敢于较真碰硬的同志,要主动为他们撑腰壮胆;对那些肩膀不够硬、担不起这份责任的,该谈话的要谈话,该调整的要调整。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严峻复杂的特殊情况下,只有通过这些狠措施、硬办法,才能真正保护党员干部健康成长,才能维护党的执政根基”。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要坚决问责。唯其如此,才能让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人心,让担当精神蔚然成风。
  党员领导干部是党的细胞精髓,代表着党的形象。“己身正,不令而行,己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领导干部是群众的主心骨,是群众向之看齐的对象,所以正己就尤为重要。凡事得从自己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这样才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才能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为此,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切实加强自身修养与自我学习,真正做到“自警、自省、自律、自重”,努力做一个敢担当想干事、严要求能干事、作风正干成事、纪律严不出事的好干部,营造党风正、校风清、教风严、学风实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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