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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担当

发布日期:2014-10-18 浏览量: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划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有明确的界定。《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无论是从制度规定上来讲,还是从工作实践上来看,党委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都起着关键的决定性的作用。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主体责任能否落实,关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对此,党委书记必须有明确和清醒的认识,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研究、常部署,领导抓、抓领导,具体抓、抓具体,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能部门尽职尽责。

主体责任是首要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是作为党委最主要的成员应当首先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党委书记的主体责任是由其岗位职责决定的。书记是党委班子中的班长,一个地区和部门的工作往往千头万绪,党委书记在工作中想什么、干什么、提倡什么,对班子成员和下级的工作起着极大的导向作用。实践证明,一个地方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得好,必然有一个以身作则、敢于担当的带头人。如果党委书记顾虑重重、避重就轻,班子成员肯定会遮遮掩掩,讳疾忌医。因此,党委书记主体责任的履行显得至关重要。党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首先是率先垂范,严于律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为班子其他成员作出表率。其次是亲力亲为,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自己的职责,必须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勇于担当的魄力带动其他责任人责任的落实,从而推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落实主体责任须党委班子同心协力。任何一项工作的完成,都是依靠团队共同的努力。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中,党委班子每个成员都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党委班子每个成员都应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仅靠党委书记一人之力很难抓好。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党委书记要凝聚“一班人”的力量,发挥“一班人”的作用,使“一班人”做到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才能更好地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同时,党委的主体责任是一种传递责任。因此,党委书记既要当好主体责任的践行者和示范者,又要当好主体责任的引领者和推动者,充分调动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单位的积极性,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逐级细分,层层传导压力,使主体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真正落到实处。

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必须在干事管人上敢担当。党委书记对主体责任能否敢担当,是主体责任落实的风向标。因此有必要对责任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责任追究,强化刚性约束,不让责任制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当前首要的是建立责任追究办法,依据相关制度,制定并细化责任追究办法,明确界定对责任追究的主体、适用范围、组织实施部门、责任追究情形、责任追究方式、责任追究程序以及量纪幅度等内容,扎好制度“笼子”,便于实际操作。责任追究只有与党委书记的政治、经济利益紧密相连,才能凸显实效性和严肃性。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应取消其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责任追究应进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党委书记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可探索实行终身追究制度,实施责任追究不因党委书记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来保障主体责任的落实。(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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