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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3-04-24 浏览量: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今年5月在全省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主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教育活动,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各级党员干部廉政意识,筑牢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有力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教育引导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进一步分析查找岗位风险,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廉洁从政,为优化学校发展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二)开展初任教职工岗位廉政教育。组织初任教职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把好廉政“入口关”,帮助他们从踏上教职工岗位之日起深刻认识廉洁从教的重大意义,培养廉洁意识,引导他们在教育工作者道路上健康成长。

(三)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参观监区、参观警示教育展、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意识,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四)开展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法规知识测试,通过知识测试,促进各级党员干部加强廉政法规知识学习,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形成各级党员干部知法守法的良好局面。

(五)过一次专题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我校《关于贯彻落实< 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的要求,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围绕作风和纪律建设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剖析,制定整改措施,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党总支、各部门要把宣教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带头参加活动;要抓好活动分工,明确相关职责;其他负责同志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突出特色,抓好创新。在抓好省委部署的主要活动的同时,各党总支、各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举措,围绕提高活动实效,打造各具特色的党风廉政建宣传教育品牌。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学校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强大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宣教月活动结束后,各党总支、各部门要汇总活动情况报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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